溫泉是一種彌足珍貴的天然資源,以往在使用溫泉後都是將其當作家庭廢水丟棄,這樣使用溫泉是一種浪費。隨著節約並善用資源意識觀念抬頭,溫泉循環再利用是必然的趨勢,所以培養正確的泡湯觀念不僅能維護良好的泡湯環境,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喔!

 


泡湯己成為現代人主要的紓壓方式
那如何泡湯呢?
入浴前應先徹底洗淨身體
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浴
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 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 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
乾性及過敏性皮膚,應避免泡溫泉
女性生理期間禁止入浴
酒醉、空腹及飽食後,不宜入浴
禁止攜帶寵物入浴
浸泡溫泉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
溫泉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
泡完溫泉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以免造成眼角膜傷害
孕婦、行動不便老人及未滿三歲之幼兒,不宜入浴
年歲較高、健康欠佳者,應避免單獨一人入浴,以免發生意外
長途跋涉、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宜稍作休息再入浴,以免引發腦部貧血或休克現象
泡浴中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

    溫泉法於中華民國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依溫泉法規定,營業場所都必需懸掛「溫泉標章標識牌」,且「溫泉標章標識牌」必須附記:
(1)溫泉使用事業名稱;
(2)溫泉使用事業營業處所;
(3)溫泉成分、溫度及泉質類別;
(4)標章證明機關及標識牌製發機關;
(5)標識牌編號;及
(6)有效期間。

    所以泡湯時要注意消費場所是否懸掛溫泉標章標識牌及標識牌之標示是否清楚完整,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溫泉標章型式

參考資料:
溫泉法子法-「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